分類:其他文章瀏覽:5223發表時間:2020-06-10 22:45:35
剩余電流保護裝置是低壓配電線路中常用的一種安全裝置。雖然安裝和使用方法簡單,但并不是每個用戶在現場使用時都能按要求規范安裝和使用并進行測試,有些用戶甚至不知道其工作原理。根據筆者多年的現場培訓和使用剩余電流保護裝置的經驗,論述了剩余電流保護裝置的工作原理和使用中的一些問題。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俗稱漏電保護,是由剩余電流動作繼電器、低壓斷路器或交流接觸器等組成的一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
1、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作用 在中性點接地的低壓電網中,防止漏電造成人身觸電傷亡。
2.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工作原理 三相剩余電流保護裝置由零序電流互感器TA0、放大部分、執行器Q等部件組成。當被保護線路發生漏電或人身觸電時,零序電流互感器的二次側感應出電流I。當電流I達到設定值時,放大電路啟動,使執行器中的脫扣器動作,切斷電源(圖1)。
3.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分類 3.1。按操作模式分類 (1)無輔助電流的RCD。
(2) RCD需要輔助電源,
3.2,按極數分類 (1)單極二線剛果民盟。
(2)雙極rcd。
(3)雙極三線rcd。
(4)三極剛果民盟。
(5)三極四線剛果民盟。
(6)四極RCD。
上述單極雙線、雙極三線和三極四線RCD都有一條中性線N,中性線N直接穿過零序電流互感器,不能斷開。
3.3。按保護功能分類 (1)無過載保護的RCD。
(2)帶過載保護的RCD。
(3)帶短路保護的剛果民盟。
(4)帶過載和短路保護的RCD。
(5)額定電流ln為5)RCD為6、10、16、20、25、32、40、50、63、80、100、125、160、200安。
(6)6)RCD的額定剩余工作電流I為:0.006、0.01、0.03、0.05、0.1、0.3、0.5、1、3、5、10、20A。
4、剩余電流動作保護方式 (1)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應保護在3級。
低壓電網的配電變壓器必須配備總保護,總保護安裝在配電變壓器的配電箱(柜)內,使配電變壓器的整個低壓電網都在保護范圍內。二次保護安裝在低壓線路的分支桿上(配電箱內)。三級保護安裝在用戶進線開關的電源側,臨時用電設備必須安裝末級保護。
(2)總保護的額定剩余電流動作電流值應可調。調整范圍通常在50 ma至200 ma之間,最大值超過300mA。
對于漏電流小的電網,非雨天額定剩余電流動作電流值為50mA,雨季為200mA。
對于漏電流大的電網,非雨天額定剩余電流為100毫安,雨天額定剩余電流為300毫安。
實現完善的分級保護后,允許將工作電流提高到500毫安。
(3)二次保護動作電流值一般為50 ~ 100毫安。
(4)三級保護剩余電流動作開關的動作電流值一般不大于30mA。動作時間一般不超過0.1s..
手持電器的額定剩余工作電流為10mA,在特別潮濕的地方為6mA。
(5)對低壓電網實施分級保護時,上級保護應選擇延時保護器,其分斷時間應比下圖所示的1114電力電氣工程主保護器長0.2s。(0.5;0.3;3級小于0.1)
5.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安裝 (1)剩余電流保護裝置應安裝在通風干燥的地方,避免灰塵和有害氣體的侵蝕。安裝位置應與交流接觸器保持20厘米的距離,并應避免相鄰電線和電氣設備的磁場干擾。
(2)接線時,應特別注意保護裝置的進線。被保護線路應使用紗布或膠帶扎緊,并穿過零序電流互感器的中心。線束不應分散在零序電流互感器圓孔前后20厘米內。外殼應適當接地,以確保安全。
(3)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必須選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4)組合保護器的主回路控制開關應為并聯跳閘裝置空的空氣開關或交流接觸器。
(5)組合保護器外部連接的控制回路應采用銅導線,其表面不應小于1.5mm2..剩余電流動作繼電器應安裝在配電板前面便于維護和操作的位置,一般距離地面800 ~ 1500毫米。
(6)使用電流型剩余電流保護器時,配電變壓器的零線必須接地,零線不得重復接地。中性線應保持與相線相同的良好絕緣。
(7)照明等單相負荷應均勻分布到三相,三相對稱運行。每年應進行一次測試和調整,以使各相的正常泄漏電流大致相等。
(8)電機和其他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不應小于0.5Mω;。農村照明用戶的線路絕緣電阻在晴天不得小于0.5M。;雨天不應小于0.08米ω;。
(9)被保護農村低壓電網的泄漏電流不得大于剩余運行電流值的50%;當不符合要求時,應對管線進行大修,以消除泄漏點。
(10)普通塑料電線和橡膠電線不得直接埋在土壤或墻壁中,也不得掛在釘子上或綁在樹上。應使用穿墻套管、瓷柱和其他絕緣材料進行固定。
(11)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僅適用于交流50Hz、額定電壓380/220伏、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和TT模式運行的農村低壓電氣設備。對于保護范圍內兩根電線造成的觸電危險,保護器沒有保護作用。
6.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操作、維護和管理 (1)運行中的保護器動作后,允許強制送電一次。如果失敗,必須找出原因,不允許再次強行送電。
(2)已投入運行的剩余電流保護器嚴禁擅自退出運行。
(3)每年春天,供電站應對剩余電流動作保護系統進行一次普查。主要檢查項目如下。
(1)變壓器和電機接地裝置有松動和接觸不良。
(2)測量低壓電網和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
(3)測量泄漏電流,消除電網中各種潛在的泄漏危害。
(4)檢查保護器運行記錄。
(4)建立全面的保護運行記錄(包括安裝、試驗和運行),每季度總結分析一次,并逐級上報。
(5)用戶應打開進線開關,如有異常,應找電工修理或更換保護器。如果用戶打算讓保護器拒絕操作或誤操作,他應該給予批評。如果他不改變,他可以暫時停止家庭供電,以保護村莊的正常供電。
7.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檢測 保護裝置應在安裝后進行測試。測試項目如下。
(1)帶負荷開關3次,不得有誤。
(2)用測試按鈕試跳3次,應正確無誤。
③每相各1kω;左右測試電阻或40~60W燈泡接地測試3次,應正確無誤。
(2)運行中的檢測。
(1)投入運行后,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動作試驗,如遇拒動或誤動作應立即檢修。
(2)結合每年的安全檢查,對于總保護的剩余電流保護器應檢查其動作電流值。
(3)每當雷擊或其他原因使保護器動作時,應進行一次試驗。在農業用電高峰和閃電季節,應該增加測試次數。停止保護器在使用前應進行測試。
(3)檢查注意事項。進行保護器動作試驗時,嚴禁用相線直接接觸接地裝置。
8.結論 剩余電流保護裝置(RCD)是低壓配電線路中常用的一種安全電器,但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問題,給安全生產帶來嚴重隱患,因此有必要對其進行學習和規范。